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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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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同等学力注册人员缴纳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8 来源: 点击:次

各学习中心、各位学员:

根据学校关于同等学力申硕及学费管理相关文件,我院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同等学力注册人员(以下简称“转段人员”)的学费缴纳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2024级(含)以前课程学习阶段全部专业学位课程考核合格、通过相关专业国家统考科目、本人要求转入论文写作阶段的同等学力注册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缴费时间

2026年9月19日至22日(未按时缴纳学费的转段人员不予安排导师、论文开题等教学环节)。

三、缴费方式

1.学费必须由学员本人通过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公众号(chdjcc)按时足额缴纳。

2.学员搜索并关注“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公众号(chdjcc)。第一步 :“微缴费--缴费通道--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激活”,在账号激活中设置密码;第二步:“微缴费--缴费通道--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输入学号和密码--学杂费”进行缴费。

四、学费标准

1.论文写作阶段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一次性缴清。

2.学费标准按照长安大学《关于2026-2027学年各级各类学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要求的通知》执行。

五、学费发票

我校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学员缴纳学费后,通过“微缴费--学费票据--统一身份认证--输入学号和密码--菜单--已缴费查询”,可查询下载学费电子发票。


附件: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6年9月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同等学力注册人员缴费名单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