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9 来源: 点击:次
根据《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长大研〔2022〕284号)、《长安大学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管理办法》(长大财〔2025〕179号)等文件精神及长安大学关于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2024、2025年未按期缴纳学费(欠费)的77名同等学力申硕在册人员(见附件)做出清退处理,现予公示。
欠费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同等学力管理部门书面提出。凡公示期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者视为无异议,待公示期结束后,将在教育部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和“长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同等学力申硕在册欠费人员予以清退。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15日
联 系 人:苏老师 电话:029-62630340
附件: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拟清退同等学力申硕在册欠费人员公示名单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9日
版权所有: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