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9 来源: 点击:次
为了强化统一,规范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管理
1、制定、修订教学计划
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制定的有关规定,制定、修订教学计划,经有关学院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发执行(装订成册,12月底下发学院有关人员及各函授站)。
2、编制学期教学任务 确定学院抽考科目
学期末根据教学计划和在校班级,编制学期教学任务(学期教学实施计划)。
学院实行课程抽考制度,每学期按相应年级、专业、层次分别抽考一门主干课程,抽考科目在学期教学任务表中“*”标注。其余课程由函授站自行命题。
3、聘请任课教师 安排教室 编排课程表
学期初根据学期教学任务(学期教学实施计划),聘请任课教师,安排教室,编排课程表,组织安排面授。
4、组织协调函授站面授工作 选派赴站面授教师
收取函授站学期自聘教师安排表(需要学院派遣面授教师的课程函授站在表中注明)、学期面授教学安排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学院教学安排和函授站需求,选派主干等课程教师赴站面授。
5、教学检查
组织有关人员就教学进度、教学效果、质量等方面对教师、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检查结果。
6、考务工作
命题及试题收交、试卷印制
课程考试的命题要依据学院关于命题的有关规定,难度适中、分布合理,达到考核效果,保证教学质量。
根据课程表收取各科试题,印制、分发试卷。
根据函授站学期面授教学安排表及时向函授站寄发抽考试题。
函授站自命试题(试题分A、B两套)必须在考试前两周寄交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要求试题用纸统一,试卷袋统一,试卷袋内附学生签名表一份、统一空白成绩单一份。
考试
根据面授课程表组织安排考试及监考人员。
根据函授站学期面授教学安排组织学院工作人员赴函授站巡考。
考试要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不得随意让学生插班考试,如有发生,成绩不予认可。
毕业班的清考安排在最后一学期面授期间进行,上半年4月、下半年10月初完成最后一学期考试和清考工作。毕业班的最后一次补考在毕业答辩前必须完成。
毕业班学生毕业清考前,不及格课程达总门数1/2者,不得参加清考,按留级处理。清考后仍有1/3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最后一次补考,按留级处理。最后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者,不能毕业,按肄业处理。
试卷评阅
收取各科已考试卷,检查考场记录表及试卷份数,及时送教师批阅,及时将成绩单转交成绩管理人员。
学院抽考科目由函授站批阅,试卷留站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7、毕业设计、答辩
制定、更新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题目
组织函授教学经验丰富教师制定和更新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题目。
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下达毕业设计任务
根据教学计划和毕业班级,按照毕业设计管理规程和大纲要求,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聘请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召开毕业设计动员会,下达毕业设计任务。
函授站在毕业设计前三周上报毕业设计工作计划、自聘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毕业设计分组名单。
毕业设计过程控制
做好毕业设计过程控制。为保证毕业设计质量,要求学生和指导教师经常保持联系,咨询解决毕业设计中的问题。毕业设计期间,将毕业设计指导分为四次指导,第一次:毕业设计动员会后的任务下达和初步指导。第二、三次:毕业设计过程指导,要求学生分两次与指导老师见面,检查、指导毕业设计。第四次:毕业答辩前一周,函授生向指导老师呈交毕业设计资料,接受检查、指导,进行修改,准备答辩。并实时填写《毕业设计过程指导意见单》,作为平时成绩记入毕业设计总成绩。
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评定
根据毕业设计规程,做好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评定(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评优工作。
毕业答辩时间安排一般不得超过5月20号、11月20号。
学院根据函授站毕业设计答辩安排,届时派人参加函授站的毕业设计答辩工作。
函授站毕业答辩后一周内上报毕业设计评语表和成绩单
8、教师课酬计算
依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按照学院教酬计算办法核算教师授课、毕业设计及答辩、实验实习、教学辅导材料及毕业设计大纲的编写、出考题、批改作业和监考等酬金。
学院下发:教学计划、学期教学任务表、抽考科目试题、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选题、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蓝图等。
函授站上报:学期面授自聘教师表、学期面授教学安排表、自命考题、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安排、毕业设计自聘教师表、毕业设计分组名单、毕业设计评语表。
二、 成绩管理
1、录入教学计划
每年12月底将教学计划录入学院管理信息系统。
2、打印、寄发空白成绩单
根据学期教学任务表,每学期初打印本学期各专业、层次、年级空白成绩单和上学期补考成绩单寄发函授站,同时做好寄发的纪录。函授站不得自制成绩单,学期末依此成绩单上报学院。
3、打印、寄发毕业班成绩总表
根据教学安排,每学期初打印毕业班成绩总表,寄发函授站,函授站依据此表成绩安排毕业补考。
4、学期成绩催交、审核、录入
学生考试成绩采取每学期上报制度。学期课程考核完成后,两周内上报成绩单。上报的成绩单必须有任课教师签字、并加盖函授站公章。
依据学期教学任务表,每学期末催交各函授站上报本学期各班级课程考试(含补考)成绩,同时做好成绩单收交记录。
根据学院关于成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对函授站上报的成绩单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及时准确录入学院管理信息系统。有问题成绩报请院领导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函授站。
毕业班的最后一学期考试和清考成绩必须在4月、10月中旬上报学院。
毕业班的最后一次补考成绩和毕业答辩成绩必须在5月底、11月底前上报学院。
5、成绩单存档
原始成绩单存档
每学期按专业、年级、层次将各站上报的原始成绩单和学院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出的学期成绩单妥善保存。保存期限:正常学制后三年。
学生毕业成绩单存档
打印毕业班学生个人成绩单两份,加盖学院成绩章,一份交学院学工办装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6、免修、免试审批
新生入学后,符合学院关于免修、免试规定者,填写免修、免试申请单(一式三份),附原始成绩单及复印件,按照规定程序(学生申请----函授站意见----学院审批)上报。学院审批后,及时将申请单返回函授站、学生本人,学院留存一份,免修、免试课程成绩录入学院管理信息系统。
7、毕业班成绩审核
每年6月初、12月初依据学籍提供的预计毕业生名单,对毕业生成绩进行审核,学院教务科审定后上报学院院务会通过,形成毕业生名单,将成绩不合格毕业生名单及时通知函授站。
8、成绩查询、统计
处理日常成绩查询、统计工作。提供学生学位申报成绩统计表。
学院下发:学期空白成绩单、毕业班清考及最后一次补考空白成绩单、毕业班成绩总表、审批后的免修免试申请表、成绩不合格毕业生名单。
函授站上报:学期考试成绩单、学期补考成绩单、毕业班清考及最后一次补考成绩单、免修、免试申请表。
三、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报到、注册
核对录取信息
依据新生录取大表或省招生办提供的录取库,仔细核对录取信息。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习形式等。
录取信息准确无误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录取信息有误或信息不完整的学生,应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省级招办进行核实、修改。
专升本层次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填写《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层次专科学历登记表》,签署《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层次专科学历承诺书》。
填写学籍卡、班级相册
新生报到时根据录取信息由本人认真填写学籍卡,学籍卡一式两份,留站保存,待学生毕业时填写完整,交学院存档。
粘贴班级相册。
填写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打印班级花名册
按年级--专业—层次填写班级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按年级--专业—层次依录取大表顺序打印班级花名册。
新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报到入学,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申报、办理,并在班级花名册的备注栏标明。
补学籍亦在班级花名册的备注栏标明。
建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
严格按照学院提供的《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结构》,严格按照录取大表顺序,分年级--专业—层次录入班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建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在班级花名册的备注栏标明事项同样在数据库的备注字段标明。
效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建立后,必须用《新力电子注册辅助系统》进行数据库结构、数据合法性效验。合格后方可上报。
收取各函授站上报的新生入学报到信息
上报信息包括: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班级花名册、效验后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上报时间:3月底前必须上报。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导入学院管理信息系统
将各函授站上报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再次用《新力电子注册辅助系统》进行数据库结构、数据合法性效验后导入学院管理信息系统。4月上旬前完成。
汇总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填写上报省厅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根据各函授站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班级花名册进行学籍处理工作。将处理结果通知函授站。汇总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填写上报省厅《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网上核对、新生学籍在线注册
将学院管理信息系统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与教育部网上公布的新生录取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在线注册新生学籍,形成学院管理信息系统的在校生库。5月中旬完成。
核对信息不一致,属学生个人原因导致的,须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校比照考生录取档案严格审核修改,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属录取信息有误或网上没有录取信息的,由学校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查询,确属漏报或错报的,由省级招生部门向教育部学生司书面说明并补报相关信息。
专升本层次新生专科学历教育部审查不合格的,学院对其专科学历予以复查,复查合格者,填报《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电子版,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在校生信息反馈
在校生信息(在线注册后的新生录取信息)打包反馈函授站。函授站以此为标准信息进行学生学籍管理。
新生注册后信息的变更
新生录取信息注册后,一般不再变更。确有原因需要变更,须填写《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上报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同时对学院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变更。
新生学籍信息查询
新生入学报到3个月后,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
学院下发:《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结构》
函授站上报:《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层次专科学历登记表》、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班级花名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
学院上报:《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
学院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工作一般3月份完成,新生数据信息收集、导入处理、统计汇总工作4月上旬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网上核对、学籍在线注册5月中旬完成。
2、日常学籍管理
寄发学籍卡、相册
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生人数及时向各函授站寄发学籍卡,一式两份,相册。
学籍统计
预计毕业班级、人数统计,每学期初统计打印预计毕业班级及人数,提供给教学、成绩等管理人员
在校生统计,每年5月完成在校生及分布统计,打印在校生一览表。
填报其他学籍统计报表。
学籍、学历查询、打印班级名单
完成日常学籍、学历查询工作,打印班级名单等学籍信息。
学籍异动处理
学生学籍异动(休学、复学、转出、转入、转站、转专业、留级、保留入学资格等),必须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生本人按照标准表格提出申请—函授站签署意见—学院教务科审核—学院领导签批—上级行政部门核准。异动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函授站及学生。并在学院管理系统中及时变更。每年4月中旬处理学籍异动。
毕业生学籍卡归档
收取各函授站上报的毕业班学籍卡,检查学籍卡填写是否完整。除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外,入学考试成绩、毕业设计情况、毕业或结业登记、学籍变动记录等应填写完整。
整理汇总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归档。
学院下发:学籍卡、相册、学籍异动处理结果
函授站上报:毕业班学生学籍卡、学籍异动申请
学院存档:学籍卡、在校生一览表
3、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由各地新华图片分社统一采集和上传。
一般应该在学生毕业的前一年完成采集,具体时间以当地省教育厅或新华图片分社的通知为准,由函授站统一组织、指导学生进行拍摄,拍摄前应先进行信息核对,并做好拍摄登记工作。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函授站应及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拍。
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采集图像,造成当年无法正常办理毕业学历电子注册,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确认
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完成40天后,学生务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信息正确、无误,点击“信息无误”按钮;信息有误,先点击“信息有误”按钮,修改正确后,点击“提交校对结论”按钮,不得点击“信息无误”按钮,以免无法再次进行错误信息修改。
函授站收到新华图片社返回的纸质图像、数据光盘信息后(学生个人单独拍摄的,由学生本人到拍摄地点取回纸质图像和数据光盘,交到函授站),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按照拍摄登记表,依据当年入学时的录取注册信息对电子图像、纸质图像、文字信息进行校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按钮。有误或遗漏,填写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勘误表,上报新华图片社进行更正。
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汇总
函授站依据拍摄登记表(包括散拍)对图像信息进行整理,将纸质图像以班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排列包装,并在预计毕业生名单图像拍摄一栏标注拍摄情况。于学生毕业当年4月25日、10月25日前寄交学院。
学院核查函授站上报的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并以函授站为单位分班级汇总登记在册。发现漏报、错误等情况,及时和函授站沟通解决。
函授站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纸质图像、电子光盘、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勘误表(上报新华图片社)。
学院留存:毕业生电子注册纸质图像、电子光盘、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情况汇总表。
4、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
建立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
严格按照学院提供的《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结构》,严格按照录取信息,按年级--专业—层次录入班级预计毕业生信息,建立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打印预计毕业生名单。
效验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
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建立后,必须用《新力电子注册辅助系统》进行数据库结构、数据合法性效验。合格后方可上报。
上报预计毕业生信息
上报信息包括: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预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预计毕业生名单、效验后的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上报日期:于学生毕业当年4月25日、10月25日前寄交学院
汇总各函授站上报的预计毕业生信息
学院汇总各函授站上报的预计毕业生信息,与学院教学管理系统中的在校生比对,核准,形成学院分班级预计毕业生名单。5月上旬完成。
毕业生资格审查
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院分班级预计毕业生名单,成绩管理人员根据学院分班级预计毕业生名单,核对成绩,形成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填写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人数统计表、毕业生学历注册情况说明表。报请学院领导审批,形成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验印名单,并将资格审查不合格学生及时通知函授站。
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验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电子注册的要求和安排,上报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打印长安大学xx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人数统计表,长安大学xx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打印毕业证书、验印,证书转交学工办发放。
学院下发:《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函授站上报: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预计毕业生名单、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预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学院上报: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长安大学xx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人数统计表、长安大学xx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
四、学士学位申报
1、申报条件
申报者必须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一律不接受申报。
在校期间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75以上、补考门次不超过5门次、毕业答辩成绩良好以上、学位课程(一门基础课、两门专业课)正考通过且成绩75分以上。
2、申报时间、地点、要求
学士学位的报名工作在各函授站进行。
报名时间:各函授站在毕业答辩结束,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后,即可接受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报名。
申报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认真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陕西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表上贴三张、上交两张),报名费:50元
要求函授站认真审核学位申报者资格。
依据学院下发的主干课程、学位考核课程一览表,函授站要认真检查表格填写是否完整、正确、规范。并汇总填写学位申报名单。
3、收集、复查学位申报材料
每年9月初学院收集函授站上报的学位申报材料,材料包括:学位申报名单、《陕西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陕西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照两张、报名费。
受理的申报者为:当年1月、7月的毕业生。
复查申报者的申报资格,复查合格者,安排参加陕西省学位英语统考。
不符合条件者,上报材料退回函授站。
复查《陕西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陕西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表》填写是否完整、正确、规范,表上所贴的三张照片与上交的两张是否同一底版。
4、英语统考报名、考试
每年10月按照陕西省学位办文件要求,整理学位申报材料,将数据录入标准数据库,到陕西省学位办指定报名地点进行英语统考报名工作。
领取准考证。通知函授站英语统考时间。
发放准考证(学生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组织学生参加英语统考。
5、学位申报、授予
接到陕西省学位办下发的英语统考合格成绩单后,按照学校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上报陕西省学位办审核后,上报学校6月举行的学位会审核通过。
依据审核通过名单,打印学位证,验印核发。
英语统考成绩合格名单、陕西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名册存入学校档案。
6、数据上报、证书征订
按照陕西省学位办要求,上报学位授予数据。
上报证书使用情况,征订下年证书。
学院下发:学位表格填表要求
函授站上报:《陕西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陕西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表》、函授站学位申报汇总表、照片、报名费
学院上报:陕西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名册、学位授予数据
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教务工作管理办法(函授站)
为了强化统一,规范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管理
1、聘请任课教师 安排教室 编排课程表
学期初根据学院下发学期教学任务(学期教学实施计划),聘请任课教师,安排教室,编排课程表,组织安排面授。
2、上报学期面授自聘教师表 学期面授教学安排表
函授站应按照学院提供的样表填写,面授之前两周上报。
3、做好赴站面授教师的接待安排工作。
4、教学检查
组织有关人员就教学进度、教学效果、质量等方面对教师、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检查结果。
5、考务工作
命题及试题收交、试卷印制
课程考试的命题要依据学院关于命题的有关规定,难度适中、分布合理,达到考核效果,保证教学质量。
根据课程表收取各科试题,印制、分发试卷。
按照学院下发的抽考科目核收学院寄发的抽考试题。
考试前两周向学院寄交函授站自命题(每科试题分A、B两套),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要求试题用纸统一,试卷袋统一,试卷袋内附学生签名表一份、统一空白成绩单一份。
考试
根据面授课程表组织安排考试及监考人员。
考试要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不得随意让学生插班考试,如有发生,成绩不予认可。
毕业班的清考安排在最后一学期面授期间进行,上半年4月、下半年10月初完成最后一学期考试和清考工作。毕业班的最后一次补考在毕业答辩前必须完成。
毕业班学生毕业清考前,不及格课程达总门数1/2者,不得参加清考,按留级处理。清考后仍有1/3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最后一次补考,按留级处理。最后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者,不能毕业,按肄业处理。
试卷评阅
收取各科已考试卷,检查考场记录表及试卷份数,及时送教师批阅,及时将成绩单转交成绩管理人员。
学院抽考科目由函授站批阅,所有试卷留站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6、毕业设计、答辩
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下达毕业设计任务
根据教学计划和毕业班级,按照毕业设计管理规程和大纲要求,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聘请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召开毕业设计动员会,下达毕业设计任务。
函授站在毕业设计前三周上报毕业设计工作计划、自聘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毕业设计分组名单。
毕业设计过程控制
做好毕业设计过程控制。为保证毕业设计质量,要求学生和指导教师经常保持联系,咨询解决毕业设计问题。毕业设计期间,将毕业设计指导分为四次指导,第一次:毕业设计动员会后的任务下达和初步指导。第二、三次:毕业设计过程指导,要求学生分两次与指导老师见面,检查、指导毕业设计。第四次:毕业答辩前一周,函授生向指导老师呈交毕业设计资料,接受检查、指导,进行修改,准备答辩。并实时填写《毕业设计过程指导意见单》,作为平时成绩记入毕业设计总成绩。
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评定
根据毕业设计规程,做好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评定(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评优工作。
学院根据函授站毕业设计答辩安排,届时派人参加函授站的毕业答辩工作。
毕业答辩时间安排一般不得超过5月20号、11月20号。
5月底、11月底前上报毕业设计评语表和成绩单
7、教师课酬计算
依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按照学院教酬计算办法核算教师授课、毕业设计及答辩、实验、实习、教学辅导材料及毕业设计大纲的编写、出考题、批改作业和监考等酬金。
函授站收到:教学计划、学期教学任务表、抽考科目试题、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选题、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蓝图等。
函授站上报:学期面授自聘教师表、学期面授教学安排表、自命考题、毕业设计工作计划、毕业设计自聘指导教师表、毕业设计分组名单、毕业设计评语表。
函授站留存:教学计划、学期教学任务(学期教学实施计划)、聘请任课教师表、课程表、函授站面授教学安排表、考试安排表、各课程原始试题、阅后试卷、教学检查问卷调查表、教学检查通报、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选题、毕业设计自聘指导教师表、毕业设计分组名单、毕业设计过程指导意见单、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资料。
二、成绩管理
1、核收学院寄发的空白成绩单
根据学期教学任务表,每学期初核收本学期各专业、层次、年级空白成绩单和上学期补考成绩单,同时做好收到的纪录。
函授站不得自制成绩单,学期末依此成绩单上报学院
2、核收毕业班成绩总表
根据教学安排,每学期核收毕业班成绩总表,函授站依据此表成绩安排毕业补考。
3、学期成绩单收交、上报、留存
学生考试成绩采取每学期上报制度。
依据学期教学任务表,每学期面授结束后汇总各课程任课教师交回的各班级课程考试(含补考)成绩单,同时做好成绩单收交记录。
学期课程考核完成后,两周内上报成绩单,函授站留存一份复印件。上报的成绩单必须有任课教师签字、并加盖函授站公章。同时做好成绩单寄发记录。
上报的学期成绩单通过学院审核后,函授站依据留存的学期成绩单复印件,组织不及格学生参加下一学期的学期补考。学期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面授期间进行。
4、免修、免试申请
新生入学后,符合学院关于免修、免试规定者,填写免修、免试申请单(一式三份),附原始成绩单及复印件,按照规定程序(学生申请----函授站意见----学院审批)审核后,原始成绩单返还学生,申请表和成绩单复印件上报学院。将学院审批后返回的申请表及时交由学生本人,函授站留存一份。
5、毕业班成绩上报
每年4月、10月中旬前上报毕业班学生考试及清考成绩,
毕业班的最后一次补考成绩和毕业答辩成绩应在5月底、11月底前上报学院。
学院对毕业生成绩进行审核,每年6月、12月将本届不能毕业学生名单返还函授站。函授站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6、成绩查询、统计
处理日常学生成绩查询,及时与学院沟通处理。
函授站收到:学期空白成绩单、毕业班成绩总表、毕业班清考及最后一次补考空白成绩单、审批后的免修、免试申请表、成绩不合格毕业生名单。
函授站上报:学期考试成绩单、学期补考成绩单、毕业班清考及最后一次补考成绩单、免修、免试申请表。
函授站留存:学期考试成绩单、学期补考成绩单、毕业班清考及最后一次补考成绩单、免修、免试申请表、成绩不合格毕业生名单。
三、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报到、注册
核对录取信息
依据新生录取大表或各省招生办提供的录取库,仔细核对录取信息。信息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习形式等。
录取信息准确无误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录取信息有误或信息不完整的学生,应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省级招办进行核实、修改。
专升本层次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填写《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层次专科学历登记表》,签署《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层次专科学历承诺书》。
填写学籍卡 班级相册
新生报到时根据录取信息由本人认真填写学籍卡,学籍卡一式两份,留站保存,待学生毕业时填写完整,交学院存档。
粘贴班级相册。
填写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打印班级花名册
按年级--专业—层次填写班级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按年级--专业—层次依录取大表顺序打印班级花名册。
新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报到入学,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申报、办理,并在班级花名册的备注栏标明。
补学籍亦在班级花名册的备注栏标明。
建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
严格按照学院提供的《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结构》,严格按照录取大表顺序,分年级--专业—层次录入班级新生录取信息,建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在班级花名册的备注栏标明事项同样在数据库的备注字段标明。
效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建立后,必须用《新力电子注册辅助系统》进行数据库结构、数据合法性效验。合格后方可上报。
上报新生信息
上报信息包括: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班级花名册、学籍卡、效验后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库。上报时间:3月底前必须上报。
在校生信息反馈
在校生(在线注册后的新生录取信息)打包反馈函授站。函授站以此为标准信息进行学生学籍管理。
新生注册后信息的变更
新生录取信息注册后,一般不再变更。确有原因需要变更,须填写《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上报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新生学籍信息查询
新生入学报到3个月后,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
函授站收到:学籍卡、相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库结构、在校生(在线注册后的新生录取信息)。
函授站上报:《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层次专科学历登记表》、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班级花名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库。
函授站留存:《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层次专科学历登记表》、《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层次专科学历承诺书》、学籍卡、相册、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班级花名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库、在校生(在线注册后的新生录取信息)、《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2、日常学籍管理
学籍统计
预计毕业班级、人数统计,每学期初统计打印预计毕业班级及人数,为毕业班的其他工作提供学籍依据。
在校生统计,每年4月完成在校生及分布统计,打印在校生一览表。
填报其他学籍统计报表。
学籍查询 打印班级名单
完成日常学籍查询工作,打印班级名单等学籍信息
学籍异动处理
学生学籍异动(休学、复学、转出、转入、转站、转专业、留级、保留入学资格等),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生本人按照标准表格提出申请—函授站签署意见—学院教务科审核—学院领导签批—上级行政部门核准。异动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每年4月上旬上报处理学籍异动。
毕业生学籍卡归档
学生毕业时,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学籍卡,检查学籍卡填写是否完整。除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外,入学考试成绩、毕业设计情况、毕业或结业登记、学籍变动记录等应填写完整。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一份上报学院,一份留站存档。
函授站收到:学籍异动处理结果
函授站上报:毕业班学生学籍卡、学籍异动申请
函授站留存:毕业班学生学籍卡、在校生一览表、班级花名册
3、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由各地新华图片分社统一采集和上传。
一般应该在学生毕业的前一年完成采集,具体时间以当地省教育厅或新华图片分社的通知为准,由函授站统一组织、指导学生进行拍摄,拍摄前应先进行信息核对,并做好拍摄登记工作。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函授站应及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拍。
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采集图像,造成当年无法正常办理毕业学历电子注册,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确认
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完成40天后,学生务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信息正确、无误,点击“信息无误”按钮;信息有误,先点击“信息有误”按钮,修改正确后,点击“提交校对结论”按钮,不得点击“信息无误”按钮,以免无法再次进行错误信息修改。
函授站收到新华图片社返回的纸质图片信息后(学生个人单独拍摄的,由学生本人到拍摄地点取回纸质图像和数据光盘,交到函授站),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依据当年入学时的录取注册信息对电子图像、纸质图像、文字信息进行校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按钮。有误或遗漏,填写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勘误表,上报新华图片社进行更正。
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汇总、上报
函授站依据拍摄登记表(包括散拍)对图像信息进行整理,将纸质图像以班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排列包装,并在预计毕业生名单图像拍摄一栏标注拍摄情况。于学生毕业当年4月25日、10月25日前寄交学院。
函授站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纸质图像、电子光盘
函授站留存: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情况登记表。
4、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
建立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
严格按照学院提供的《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结构》,严格按照录取信息,按年级--专业—层次录入班级预计毕业生信息,建立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打印预计毕业生名单。
效验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
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建立后,必须用《新力电子注册辅助系统》进行数据库结构、数据合法性效验。合格后方可上报。
上报预计毕业生信息
上报信息包括: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预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预计毕业生名单、效验后的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上报时间:学生毕业当年4月25日、10月25日前寄交学院
学院下发:《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结构》、本届不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名单
函授站上报: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预计毕业生名单、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预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函授站留存: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预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预计毕业生名单、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预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四、学士学位申报
1、申报条件
申报者必须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一律不接受申报。
在校期间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75以上、补考门次不超过5门次、毕业答辩成绩良好以上、学位课程(一门基础课、两门专业课)正考通过且成绩75分以上。
2、申报时间、地点、要求
学士学位的报名工作在各函授站进行。
报名时间:函授站在毕业答辩结束,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后,即可接受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报名。
申报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认真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陕西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表上贴三张、上交两张),报名费:50元
函授站认真审核学位申报者资格。
依据学院下发的主干课程、学位考核课程一览表,认真检查表格填写是否完整、正确、规范。并汇总填写学位申报名单。
3、收集、上报学位申报材料
每年9月初整理上报学位申报材料,材料包括:学位申报名单、《陕西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陕西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照两张、报名费。
4、通知学生参加英语考试
通知学生到西安领取准考证,参加每年11月初的英语考试。
5、学位证领取、发放
到学院领取学位证、及时发放。
函授站收到:主干课程、学位考核课程一览表
函授站上报:《陕西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陕西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表》、函授站学位申报汇总表、照片、报名费
函授站留存:函授站学位申报汇总表、学位证书发放表
Copyright?2020 版权所有: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硅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