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3 来源: 点击:次
各教学点、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长安大学 2025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 学位授予各项工作,根据《长安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 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长大研〔2020〕147 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申请条件
1、2025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届本科或专升本层次毕业生( 2020 级本科和 2023 级专升本毕业生、2024 年 12 月和 2025 年 6 月自考本 科毕业生)。
2、在籍期限内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笔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口试成绩不做要求);②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2020年以前(不含)成绩 425 分及以上、2020年以后(含)成绩 360分及以上;③依托借考所在地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④参加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已取得本科或专升本层次毕业证书(完成学历信息电子注册),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教学计划规定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 70 分及以 上(自考生 65 分及以上);②学位考试课程( 1 门基础课和 2 门专业 课)正考通过;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重复率小于等 于 30%。
二、申请材料
1、《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应在相应位置粘贴与申请人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同底的一寸纸质照片; 电子版只填到本人签字栏即可扫描上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考生另须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复印件)。
3、申请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单复印件或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cn/)成绩查询截图(须标明参加考试所在省份,截取浏览器显示的整个网页)。
4、论文全文查重报告单(重复率小于等于30%)。
5、学院网络教学与管理平台打印的毕业个人成绩单(纸质版加盖教学点公章,电子版无需盖章);自考生提供本科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6、与申请人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同底的二寸纸质照片 2 张(加上贴在申请表的 2 张共需 4 张纸质照片); 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 名,高度 640(像素 )*宽度 480(像素),jpg格式。
三、报送时间
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材料。
电子版:6 月 3 日 ~ 6 月 10 日 14:00,
纸质版:6 月 3 日 ~ 6 月 17 日 14: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方式
报送方式详见《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电子版报送方式》(附件2)。
五、其他事宜
1、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信息准确、填写规范。
2、各教学点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条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学院一律不接受学生个人邮寄的申报材料)。
3、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由陕西交通运输协会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不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者,一律取消学士学位申报资格。
附件1: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电子版报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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