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2 来源: 点击:次
各教学点、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及成人在职学习实际,现就2026年秋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线下集中面授教学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对象
2024级高起本、2025级、2026级全体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二、教学时间
1.学校统一组织线下教学安排在2026年10—11月的周末进行。
2.相关教学点组织的线下教学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教学点自行确定;教学安排应提前一周在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学与管理平台上提交,报学校审核备案。
三、教学方式
线下教学课程实行“集中面授+视频直播”模式。省内教学点学生原则上须到校参加集中面授;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校的,由教学点提前一周上报学校审批,学生须参加教学点统一组织的课程面授直播。省外教学点学生须参加所属教学点统一组织的课程面授直播或线下面授教学。
四、教学地点
1.学校教学地点:长安大学南校区西院综合楼二楼报告厅、长安大学南校区西院第五教学楼5401、5402教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75号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相关教学点教学地点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教学地点信息需提前一周通知到全体学生。
五、教学安排
1.线下教学由学校依据各年级、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统一统筹组织,编制集中面授课程表(详见附件1),明确面授时间、地点与课程,落实教室调配和授课教师,保障面授教学任务完成。
2.学校将通过官网、教学管理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线下教学安排。各教学点要做好通知传达与组织引导工作。面授期间,学校执行签到、点名、请假制度,组织答疑、班会、课堂讨论等教学活动,考勤结果计入课程过程性考核。
3.线下教学课程的终结性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在线考试形式。
4. 相关教学点自主组织的线下教学,面授时间、地点、年级、专业、课程、学时等由教学点结合实际安排,教学学时不得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线下教学学时上限。
5.本学期课程中未设置线下教学环节的,继续沿用原有教学与考核模式。
六、成绩评定
线下教学课程总评成绩=平时成绩×40%+考试成绩×60%。
平时成绩构成:参加线下教学占20%、课件学习占15%、在线作业占5%。
七、工作要求
1.开展线下教学是落实上级继续教育改革政策、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配齐符合条件的教学场地,组织学生参与面授或直播学习,做好咨询答疑,为学生学习提供保障服务。
2.学校组织线下教学期间,相关教学点须集中组织学生观看直播,留存课堂影音记录(15秒视频及包含教室全景的三张照片),严格落实签到考勤、学习研讨、政策答疑等管理工作,并在本次线下教学结束一周内,即2026年11月27日之前,将相关记录材料上传至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学与管理平台(详见附件2)。
3.学生须遵照通知要求参加线下学习。申请请假需具备真实正当理由,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严禁伪造诊断证明等各类虚假请假材料,请假申请须提前一周在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学与管理平台提交。对查实提交虚假证明的学生,学院将依规予以处理。
教学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电话:029-62630335
附件1:2026年秋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线下教学(集中面授)课程表
附件2: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学与管理平台操作教程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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