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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8 来源: 点击:次


    各教学点、2020级高起本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长安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大继教〔2021〕10号),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切身利益,现对已经超出正常修业年限,且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在校生进行学业预警。

    一、预警对象

    2020级高起本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完成学业的学生,详见2026年下半年学业预警学生名单(附件)。

    二、预警工作时间安排

    2026年9月28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

    各教学点在截止日期前将通知情况汇总后通过邮件报送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箱:shaanxilx@foxmail.com.

    附件中所有学生,需尽快确认完成学业所需条件,并于2026年秋季学期补考结束(10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学业。

    注:2023级专升本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将于2027年春季学期初发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962630335

    附件:2026年下半年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