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2 来源: 点击: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及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文件要求,学校落实办学主体责任,按计划开展2026 -2027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加强对既有校外教学点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对办学条件不足、管理不规范的校外教学点进行指导整改、暂停招生或主动撤销,通过优化调整,以提升生源数量与质量,进一步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育人体系。
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办学设点单位,我校将从优化布局结构、办学能力、生源质量、管理质量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有意向的合作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一、资料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
二、提交资料目录
1.办学资质证明材料
普通高校、职业学院、教育事业单位提供设点单位法人证书,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有效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2.《长安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申请表》
3.《拟新增长安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汇总表》
4.关于设立长安大学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可行性报告
上述材料完成后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压缩打包发送至文末联系QQ邮箱
三、做好实地核查准备
学校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拟设校外教学点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和评议,重点核查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75号(长安大学南校区西院)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9)62630341,13892891319
电子邮箱: 254844154@qq.com
附件:
1.《长安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申请表》
2.《拟新增长安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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