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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2026届春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历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1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点:

    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号)要求,2026年全省春季成人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将于2025年12月上旬开始,为确保按时、顺利完成好此项工作,请各教学点严格按照《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教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报送本教学点2026届春季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及相关工作

    预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相关工作主要由校外教学点负责,包括:

    1.指导学生及时完成学信网中学历照片的采集与上传工作;

    2.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学信网中学历照片的核对工作;

    3.配合学院及时处理学生上传学历照片到学信网后出现的身份预警问题。

    图像采集关系到学生的毕业电子注册及学历证书的办理,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按时采集。若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进行图像采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教学点和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图像采集方式见2025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2026届春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历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https://jxjy.chd.edu.cn/info/1179/3021.htm)。

    二、预计毕业生注册资格初审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此项工作主要由教学点负责,各校外教学点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届预计毕业学生的学历注册资格初审及材料报送工作。

    1.学历注册资格初审

    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学历注册资格:

    (1)学信网中学生学籍状态是“注册学籍”状态;“休学”、“保留学籍”,或前置资格待查状态的不能注册学历;

    (2)符合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学籍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3)以下是符合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

    ①2021级5年制本科层次学生;

    ②2019级、2020级5年制本科层次的延期毕业学生;

    ③2022级、2023级2.5年制专科、专升本层次的延期毕业学生。

    (4)学生已按要求修完学院开课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且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5)专升本、本科层次学生的毕业论文查重结果符合相关规定,且毕业论文及答辩成绩合格;

    (5)学生已按要求及时在学信网上传了学历照片,且学信网学籍信息中无身份预警问题;

    (6)学生无其他不符合学历注册问题;

    (7)校外教学点在报送预计(延期)毕业生数据前,应提前对所报送预计毕业生进行学历注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按“预计毕业”标识、不符合条件的按“延期毕业”标识,在备注栏填入原因,并确保所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错报,不漏报。

    2.材料报送

    (1)《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标准数据库》(见附件1);

    (2)《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届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名单》(见附件2);

    (3)《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届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人数统计表》(见附件2);

    (4)《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届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5)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电子版数码照片(即学信网学历照片,电子版数码照片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不小于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3.报送时间

    2025年12月01日~2025年12月15日。

    4.报送方式

    (1)各教学点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电子数码照片可通过学历教育学习平台任务管理模块“2026届春季毕业生”上传;

    (2)各教学点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请通过邮政EMS方式报送,以便学院及时、顺利查收。

    三、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学历注册工作

    此项工作由学院负责,主要包括:

    1.审核预计毕业生在学信网中的学籍状态是否符合学历注册要求;

    2.审核预计毕业生在学信网中上传的学历照片是否符合学历注册要求;

    3.审核预计毕业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及论文查重情况、答辩结果等是否符合学历注册要求;

    4.审核预计毕业生的学费缴纳情况;

    5.经学院会议确定预计毕业生的毕(结)业结论;

    6.在学信网完成学历信息的电子注册工作,同时完成学历注册名单的纸质版材料存档工作。

    四、学历证书的制作工作

    此项工作由学院与校外教学点共同完成。

    五、其他事宜

    1.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必须录入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标准库中上报;

    2.不符合学历电子注册条件的学生(如未完成学业、退学、流失、取消入学资格、未采集数码照片、成绩不合格等)在《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据标准库》中无需填报,但在《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名单》《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人数统计表》以及《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情况一览表》中必须填报,且报表中人数要与当年录取大表中的录取总人数保持一致,并在备注栏中明确标注;

    3.不同专业、层次的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统一编制的学号汇总到同一标准库,各点不得随意变更或自行编制学号;

    4.凡未通过教育部专科资格核查的专升本层次预计毕业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或信息不全的预计毕业生,本次一律不予办理学历电子注册;

    5.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个人录取信息在教育部完成学籍注册后,属资格项的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专业名称、学习形式等)一律不予修改;

    6.教育部学信平台相应功能模块升级后,凡是推迟毕业的学生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均需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故请各点学籍管理人员尽力督促学生按照正常学制毕业,避免影响以后学历电子注册。

    附件:

    1.《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相关报表》

    2.《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预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标准数据库》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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