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4 来源: 点击:次
各校外教学点及全体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生:
根据学院安排,2025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缴费年级
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在籍学生及2025级新生
二、缴费方式
学费必须由学生本人关注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chdjcc)按时缴纳2025年学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代收、代缴学生学费。
2025级新生:搜索并关注“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chdjcc),第一步 “微缴费--缴费通道--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激活”在激活中设置密码;第二步“微缴费--缴费通道--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输入学号和密码--学杂费”进行缴费。
其他在籍生:“微缴费--缴费通道--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输入学号和密码--学杂费”进行缴费
三、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27日;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未按时缴纳学费的2025级新生将视为自动退学,学院将不予注册学籍,2020级-2024级在籍生不按时完成缴费的将影响选课和正常毕业。
注:
2025级新生缴费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15日
请2025级新生务必于2月15日前缴纳学费,否则影响学籍注册。
四、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物价局、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各级各类学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要求的通知》(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各级各类学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要求的通知)执行,各教学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五、学费发票
我校学费发票均为电子发票,缴纳学费后,通过“微缴费--学费票据-统一身份认证—输入学号和密码---菜单--已缴费查询”查询下载电子发票。
六、注意事项
(1)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为我校学费唯一收款部门,严禁各教学点代收代缴、超标准收费及捆绑收费。
(2)学费为每学年缴纳一次。
(3)退费及缓缴学费办理以《长安大学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中相关细则为准,各教学点务必提前告知学生相关政策。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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