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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 点击: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国内较早创办的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之一,现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交通运输部西部培训项目指定高校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培训基地运营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双驱动”发展,现面向校内外诚聘工作人员若干,共同推进继续教育事业更上新台阶!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计划招聘专任人员若干,招聘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个人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至学校工作。具体如下:

    序号

    工作岗位

    招聘计划

    1

    培训项目主管

    5

    2

    培训项目助理(班主任)

    15

    3

    学历继续教育业务主管

    4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心爱护学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等。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 培训项目主管

    (1)岗位职责:负责培训项目市场拓展,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做好培训市场分析、项目研发、需求对接,客户关系维护;负责培训项目的实施,确保培训质量,维护学校品牌与声誉;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和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制度。

    (2)任职条件

    ①年龄40周岁以下;

    原则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大型培训机构或高校培训部门从事干部培训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经验者优先;

    ③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言谈举止稳重得体;

    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⑤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完成日常办公;

    ⑥行业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者条件可放宽。

    2. 培训项目助理(班主任)

    (1)岗位职责:协助培训项目主管做好培训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培训期间全程跟班,履行管理服务职责,及时反馈学员对于教学、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任职条件

    ①年龄35周岁以下;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教育培训经验者优先;

    ③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④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视频剪辑软件和摄影设备。

    3. 学历继续教育业务主管

    (1)岗位职责:协助学历继续教育部门领导做好教学业务工作;负责线下面授期间全程跟班,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2)任职条件

    ①年龄30周岁以下;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教育培训经验者优先;

    ③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④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文字能力较强。

    三、岗位薪酬待遇

    岗位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按照规定,由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工伤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1.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jxjybgs@chd.edu.cn。邮件和文件夹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名称-专业名称”方式命名。报名材料包括:

    (1)《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其他可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2.资格审查。

    3.组织考察。

    4.体检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应聘人员需携带劳动合同、体检报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学院报到。未能在规定时间,按照学院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报到事宜的,资格自动取消。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学院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手机)并在应聘全程保持联系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继续教育学院-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62630325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