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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4年关于拟注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的公示(第一批次)

    发布时间:2024-06-12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 教育校外教学点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成厅〔2022〕1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 实施意见》(教成〔2022〕2 号)等文件精神和《陕西省教 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 陕教〔2021〕 128 号)有关要求,按照《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 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大继教〔2021〕10 号)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 156 名在籍 学生(名单见附件)予以注学籍处理。本次学籍注名单中 学制为 2.5 年或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4.5 年或 5 年)的有 140 人,学制为 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7 年)的有 16 人。

    公示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2024 年 7 月 11 日

    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学籍管理部门书面 提出,公示期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者视为无异议,我院将在公示期 结束后对上述学生在教育部学信网和学院教学教务管理系统中 的学籍进行注销。特此公示。

    学院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 75 号

    联系电话:029-62630343

    附件: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拟注销学生学籍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