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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谨防诈骗的严正声明

    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 点击:



     近期,有学生反映某些社会机构和个人冒用长安大学的名义,私自收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从而实施诈骗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同时也损害了学生的个人利益。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切实维护学生利益,防止此类诈骗事件的发生,我校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依法依规收取学生学费。所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应按年将学费通过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公众号(chdjcc)按时缴纳,然后参加正常学习。

    二、已明令禁止任何校外机构、个人代收、预收、跨年收取学费,校外机构及个人以任何借口向学生代收学费均属于违规行为。

    三、我学生如因未按要求缴纳学费而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我提醒广大学生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各类诈骗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警。

    五、我保留追究相关违法人员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欢迎学生提供校外机构违规收费的相关信息,联系电话:029-62630325,电子邮箱:Chjaojw@chd.edu.cn。同时提醒广大考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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