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4 来源: 点击:次
根据《长安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长大党〔2021〕112号)文件要求和学校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经个人申请、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李莹申报副研究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综合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9-62630325,邮箱:Chjaojw@chd.edu.cn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24日
版权所有: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