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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04-15 来源: 点击:


一、学校简介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经过70多年的发展,成为我国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设有25个学院(系、中心),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农学、艺术学、交叉11个学科门类,贯通学士、硕士、博士教育培养全过程的学位授予体系。现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新加坡工程院院士3人,教授、副教授1400余人,博士生导师433人、硕士生导师1113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5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2万余人,来华留学生1700余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3万余人。学校稳居中国大学百强,土木与交通学科、水资源学科分别位列U.S.News全球大学第14名和第22名,被誉为公路交通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科技创新“金名片”。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外语统考

综合统考

授位类型

机械工程(含车辆工程)

0802

外语(英、日、俄)

机械工程

工学硕士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

电气工程

0808

电气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水利工程

0815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

交通运输工程

0823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硕士

工商管理

1202

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1204

公共管理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

政治学

法学硕士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3年及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已获得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交学位申请。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办理图像采集及指纹录入,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复印件,如持国外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蓝底照片4张,不得进行任何修饰(须与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4.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的推荐证明材料(加印密封);

6.《长安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7.《长安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单位推荐表》(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核

长安大学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者,持《长安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和《长安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单位推荐表》(通过继教院官网下载),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相关学习手续,签订知情承诺书。

五、培养过程

按照《长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相同学科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计划及相关管理规定,采取线下集中讲授、线上直播、自学辅导、实践实习、导师指导、论文写作等灵活学习形式,完成课程学习考核、论文撰写答辩、授予学位申请等环节的教学任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时间一般为4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一)课程学习

1.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学分规定、考核方式等均按申请学科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其他业余时间。

2.申请人必须在4年内完成所申请学科专业规定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水平考试。4年内未通过规定课程考核和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长安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二)参加国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举行一次,统考报名时间一般在3月,考试时间通常在5月第三周周末,考试大纲以报名网站最新公布为准。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专业综合(部分专业无专业综合考试),各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通过。考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三)论文写作

申请人通过全部考试后,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在导师指导下,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且获得通过(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论文答辩未通过,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答辩1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四)学位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授予长安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

六、学费缴纳

(一)学费标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由申请人自行缴纳,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统一按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个阶段收取,并开具票据。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课程学习阶段。18000元/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办完学习手续后,一次性缴清(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学位论文阶段。12000元/人,通过课程学习科目和国家统考科目后,一次性缴清(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凡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公布为准。

(二)缴费方式

申请人请登录迎新网站,激活个人“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后,按照提示步骤报到前主动缴纳学费。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微信缴费。关注“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公众号(chdjcc),通过“微缴费-缴费通道-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学杂费”进行缴费。

七、相关事宜

1.申请人报名资格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不涉及学历,无毕业(学历)证书。

3.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所规定任何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且逾期不补。

4.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办理终止学习手续,所缴学费不予退还。

5.申请人学习期间的教材费和论文指导、送审、答辩费及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6.申请人在向长安大学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再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7.凡发现申请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8.本简章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政策调整变动,均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八、招生咨询

为了维护学校招生管理秩序,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各位申请人应增强防范意识,谨防招生诈骗。

1.申请人可随时关注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网址:https://jxjy.chd.edu.cn/),招生信息以官网发布为准。

2.办公地址:长安大学南校区西院第5教学楼(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75号)

3.咨询电话:029-62630340   联系人: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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