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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发布时间:2023-10-16 来源: 点击: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继续教育学院特面向广大在职人员开设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学科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硕项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修完学位授予单位要求的全部学分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

    2.在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领域做出一定成绩,已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的相关简章为准)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平台”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⑴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⑵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⑶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加印密封)。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通过入学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注册缴费,学费按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由计财处统一收取,并开具学费发票。

    二、报名方式

    1.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及论文原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论文及单位推荐信各1份,一寸蓝底照片2张; 

    2.经长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资格审查后,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三、学习形式及年限

    1.授课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下教学为周六或周日上课,寒暑假正常休息。

    2.同等学力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研修学习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第二阶段为论文撰写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对接专业学院,两个阶段加起来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3.同等学力学员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水平考试,且修完第一阶段研修课程并合格后,方能进入同等学力班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4.授位条件要符合《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

    四、报名地点及咨询方式

    1.报名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75号,长安大学南校区西院第五教学楼四楼402室。

    2.咨询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9-6263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