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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5 来源: 点击:

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特制订《长安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6月5日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安大学

2020年7月3日

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