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3 来源: 点击:次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要求及《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2024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新生入学时,各教学点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号)要求,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新生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与录取新生名册、录取照片、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信息是否一致。特别是考生录取信息与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信息准确,严防冒名顶替。
2.复查新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专升本考生是否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照顾类考生是否符合相应的照顾政策。
二、复查程序
1. 登记。
各教学点组织人员,在新生入学阶段做好登记、自查工作。依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录取数据录,仔细核对录取信息。包括:考生号、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证号、政治面貌、民族、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习形式等。
新生报到时,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2024年陕西省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登记表》(见附件),学校受理登记人员签字确认。录取信息准确无误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录取信息有误或信息不完整的学生,应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省级招办进行核实修改、备案登记。专升本层次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查。
2. 复查。
各教学点将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录取名册与考生电子档案、录取照片和《新生登记表》逐一核对复查,签署学校审查意见。
3. 比对。
录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须现场采集学生照片并进行人证比对,核对无误后,将采集照片电子版长期保存并记录备案。复查结束后向省招办报备。
4. 处理。
对复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对不符合、不具备毕业后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新生,要明确告知本专业行业资格的准入条件,如新生坚持在该专业学习,须向院校提交书面承诺书后,由院校留存备案。
5. 填写《长安大学2025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入学报到及父
母或监护人信息情况填报表》并按时间提交学院。
6.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学院将学生报到入学信息与学信网公布的新生录取信息进行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按要求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如信息不一致,属学生个人原因导致的,须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校依照考生录取档案严格审核,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修改、登记备案;属录取信息有误或网上无录取信息的,由学校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申请核查,确属漏报或错报的,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向教育部有关部门做出情况说明并补报相关信息。
新生学籍信息上传学信平台注册后,平台自动对注册“报到入学”的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纳入在校生统一管理;资格审核待查者,学院学籍管理部门指导学生核实查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前置学历清查。资格审核无法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7. 在校生信息反馈
取得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信息应及时反馈给校外教学点。校外教学点以此为标准信息进行日常学籍管理。
附件:2024年陕西省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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