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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8年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材料的通知
2018-05-16 17:49     (点击: )

关于报送2018年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

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函授站:

为切实做好2018年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8年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1月函授本科、2018年7月函授专升本毕业生及2017年12月与2018年6自考本科毕业生)。

2、在籍期限内,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PETS-3)考试,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口试成绩不做要求);或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3、完成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经审核准予毕业。函授本科生规定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70分以上;学校指定的学位考试课程(1门基础课、2门专业课)正考通过;补考课程专升本不超过3门次、本科不超过5门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以上。自考本科生规定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65分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以上。

二、申报材料

1、《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须粘贴与申请人学历电子注册数码照片同底的纸质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自考生另须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原件)。

3、学校指定的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查询信息截图。

4、函授本科生提供学院教学管理平台打印的本科毕业成绩单(加盖函授站公章);自考本科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与申请人学历电子注册数码照片同底的2寸纸质照片2张及电子版(大小控制在20K以内)。

三、报送时间

2018年5月20日~6月5日。

四、报送方式

成人学位申报材料须以纸质形式提交,并一律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到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五、其他事宜

1、各函授站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信息准确、填写规范。

2、各函授站负责收集、整理本站符合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条件本科毕业生的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过期一律不予受理(学院不接受函授站学生个人邮寄的材料)

3、中心站符合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申报材料,由各班班主任通知学生直接送交学院教务办公室;自考毕业生学位授予申报材料由陕西交通运输协会统一报送。

4、凡不符合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一律取消学位授予申报资格。

5、本次成人学位授予申报的相关信息请各站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时关注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cadxjxjyxy)或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通知(http://jxjy.chd.edu.cn/)。

六、邮寄地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61号 邮编:710061

单位: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收件人:成灵勇

附件:

《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16日

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所学专业

学习形式

学号

所在函授站名

入学日期

毕业日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学位外语考试类别

学位外语

考试成绩

成绩合格证书

获得日期

学位考试课程通过情况

考试课程

总平均分

毕业答辩成绩

个人申请及承诺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继续教育学院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后附:1、身份证复印件(自考生另须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原件);2、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及网上信息截图;3、函授本科生提供学院教学管理平台本科毕业成绩单打印件(加盖函授站公章),自考本科生同时提供本科毕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4、与本人学历电子注册数码照片同底的2寸纸质照片2张及电子版(大小20K以内)。

此表由申请人手工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归档,一份入学生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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