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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和学历管理
毕业证明书补办要求
2017-09-19 14:45     (点击: )

经过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取的学历证书在遗失或损毁后均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涵盖的学历类型有普通本专科、研究生、成人、网络等。

为了便于集中办理,学校规定《毕业证明书》补办时间为每学年的6月和12月,其余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为简化手续,补办毕业证明书按毕业年份划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2001年以后毕业的

①个人申请;②登报遗失声明(地市级以上刊物);③院校证明;④学历查询截图(学信网打印);⑤与原毕业证书照片同底的2寸纸质照片及电子版,以上所有材料均需院校盖章。

二、2001年以前毕业的

①个人申请;②登报遗失声明(地市级以上刊物);③院校证明;④学历查询截图(学信网打印);⑤录检表复印件;⑥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⑦与原毕业证书照片同底的2寸纸质照片及电子版(注:早年没有上网的学历必须提供毕业生验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院校盖章。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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