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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6年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材料的通知
2016-05-17 17:45     (点击: )

各函授站:

长安大学2016年第一次学位授予评定会议将于6月底举行,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长安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已发至各站),认真做好我院2016年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各站报送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6年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含2016年1月函授本科、2016年7月函授专升本毕业生和2015年6月12月自考本科毕业生)。

2、在籍期限内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PETS-3)考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上(口试成绩不做要求),或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3、完成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经审核准予毕业。函授本科生规定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70分以上;学校指定的学位考试课程(1门基础课、2门专业课)正考通过;补考课程专升本不超过3门次、本科不超过5门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以上。自考本科生规定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65分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填报《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须粘贴与申请人学历电子注册数码照片同底的纸质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自考生另须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原件)。

3、学校指定的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网上信息截图。

4、函授本科生提供学院教学管理平台打印的本科毕业成绩单(加盖函授站公章);自考本科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与申请人学历电子注册数码照片同底的2寸纸质照片2张及电子版(大小20K以内)。

6、已参加2014年11月陕西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名单此前已公布)本次无须报送上述第2和第3条所及内容(不含自考生)。

三、报送时间

2016年5月21~6月5日。

四、报送方式

成人学位申报材料须以纸质形式提交,并一律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到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为确保收件及时准确、安全可靠,拒收任何其他快递方式材料)。

五、其他事宜

1、此次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是在陕西省成人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方式全面改革和长安大学新的成人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公布施行的背景下进行的,各站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内容完整、信息准确。

2、各函授站负责收集、整理本站符合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条件毕业生的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3、中心站符合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条件毕业生的申报材料,由各班班主任通知学生直接送交学院教务办公室;自考毕业生学位授予申报材料由陕西交通运输协会统一报送。

4、凡不符合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一律取消学位授予申报资格。

5、本次成人学位授予申报的相关信息请各站和毕业生及时关注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http://jxjy.chd.edu.cn/)、长安大学继续教育网络教学与管理平台(http://crjxjy.chd.edu.cn/)或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cadxjxjyxy)。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61号 邮编:710061

单 位: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成灵勇 曹宝月 电话:029-62630343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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