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今天是:
通知公告
关于统一采集预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码图像的通知
2014-05-30 09:16     (点击: )
为确保顺利完成我院2014届秋季、2015届春季预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码图像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
2014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二、采集地点
长安大学小寨校区5号教学楼4层。
三、采集对象
1、2012级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升本班;
2、2012级工程管理专升本班;
3、2012级土木工程专升本班;
4、2012级资源勘查工程专升本班(9人未参加提前集中采集);
四、采集顺序
依照《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3月13日预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码图像采集一览表》中编排的采集顺序进行。
五、采集方法
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由新华社图片社陕西分社专业技术人员统一采集。
六、注意事项:
1、为确保按时、顺利完成好本次预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码图像采集工作,由教务科学籍管理人员在学院网页公告数码图像采集通知,并请各班班主任老师通过各种联系方式及时将本次图像采集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通知本班学生。
2、图像采集前,请各班班主任老师按照教务科提供的预毕业生学籍注册信息一览表组织本班学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统一收取新华图片社采集费用,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3、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预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码图像统一采集导致不能按照正常学制毕业的学生,责任自负。
4、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出生日期等)入学报到后发生过正常变更确实需要修改的,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的变更证明和户籍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再按规定填写《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经教务科核实、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修改,并参加本次数码图像采集。
5、学生参加完本次电子图像采集的学生40天左右后,必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学信账号,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和学历电子注册数码图像信息,如与本人不符,应及时提交修改意见并报告学院学籍管理人员审核、确认。
附件:《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3月13日预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码图像采集一览表》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月5日
关闭窗口
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61号(710061)(710061) 招生热线:029-62630341教学咨询:029-62630343、62630335
Copyright©2013 版权所有: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泽瑞通信